近日,湖北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在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有效解決突出問題,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使湖北的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意見》指出,要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意見》要求,要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積極推進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意見》強調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通過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構建群防群治群控工作局面,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輿論氛圍。
根據《意見》要求,湖北將加大食品安全監管行政效能監察和問責工作力度,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責任編輯:威展小王)